行贿80后副院长,一名律师获刑,一名律师停业1年
2019年12月17日,绍兴市司法局根据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移送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对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利生涉嫌向法官行贿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2019年3至4月,在绍兴市上虞区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周利生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主动请托时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副院长的阮凤权对该案关照, 并先后两次送阮凤权人民币3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
绍兴市司法局认为,周利生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为求得法官在其办理案件时给予关照,主动请托,两次向法官行贿,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依法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的范围内从重处罚,同时,周利生在案发后能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对违法行为也有正确的认识,态度较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020年,绍兴市司法局依法作出绍司罚决字[2020]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周利生依法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了解,浙江元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驰与阮凤权也有牵连。
交往中,王驰请求阮凤权能够向相关刑事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其为辩护律师,从而帮助其承接业务。2014年至2015年,王驰通过阮凤权的违规推荐介绍,承接了由阮凤权作为主审法官的张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审案件和杨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二审案件的代理业务。
在这两起案件审理过程中,王驰从阮凤权处事先获悉案件内部审判意见等方式获得关照和帮助。
为感谢上述关照和帮助,王驰先后2次送给阮凤权现金共计15万元,阮凤权均予以收受。
2020年6月1日,王驰因犯行贿罪被嵊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2020年6月22日,浙江省司法厅依法吊销了王驰律师执业证书。
2019年7月30日,“清廉绍兴”发布消息,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阮凤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阮凤权,男,汉族,浙江诸暨人,1981年3月出生,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阮凤权曾先后在江苏省太仓市法院、辽宁省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任职,2018年5月起挂职担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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